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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
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,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,学校陆续开学之际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于2013年2月25日—3月2日,派出三个督查组分别对重庆、广西、黑龙江等地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。

此次督查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为重点,包含了大学、中学、小学等各类学校食堂。督查组现场检查了各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、食堂环境、人员培训、原料采购、食品加工、清洗消毒和食品留样等情况,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提出了改进意见。

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按照通知要求,结合各地实际情况,周密部署,集中力量,认真组织开展了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,并重点加强了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、偏远乡镇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食品安全抽检频次。

在这次检查过程中,督查组还就如何更好地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调研,了解了基层实际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,听取了省、地、县级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意见建议,并与基层监管人员进行了交流探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