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免费服务热线

0791-88188133

新闻中心

扫码关注微信

公众号较新动态

全国免费服务热线:

0791-88188133

网站首页 >> 政策法规
政策法规

财政部调整增值税税率 自5月1日起执行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:
为完善增值税制度,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:
一、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,原适用17%和11%税率的,税率分别调整为16%、10%。
二、纳税人购进农产品,原适用11%扣除率的,扣除率调整为10%。
三、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%税率货物的农产品,按照12%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。
四、原适用17%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%的出口货物,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%。原适用11%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%的出口货物、跨境应税行为,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%。
五、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、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,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,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;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,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。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、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,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。
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,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,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,以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。
六、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。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、扣除率、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
七、各地要高度重视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,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分析、宣传解释等工作,确保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平稳、有序推进。如遇问题,请及时上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。
财政部 税务总局
2018年4月4日
最新最全增值税税率/征收率/扣除率表(2018年5月1日后)


增值税税率/征收率/扣除率表
(2018年5月1日后)
1、增值税适用税率表
序号 税目 增值税税率
1 陆路运输服务 10%
2 水路运输服务 10%
3 航空运输服务 10%
4 管道运输服务 10%
5 邮政普遍服务 10%
6 邮政特殊服务 10%
7 其他邮政服务 10%
8 基础电信服务 10%
9 增值电信服务 6%
10 工程服务 10%
11 安装服务 10%
12 修缮服务 10%
13 装饰服务 10%
14 其他建筑服务 10%
15 贷款服务 6%
16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6%
17 保险服务 6%
18 金融商品转让 6%
19 研发和技术服务 6%
20 信息技术服务 6%
21 文化创意服务 6%
22 物流辅助服务 6%
23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6%
24 不动产租赁服务 10%
25 鉴证咨询服务 6%
26 广播影视服务 6%
27 商务辅助服务 6%
28 其他现代服务 6%
29 文化体育服务 6%
30 教育医疗服务 6%
31 旅游娱乐服务 6%
32 餐饮住宿服务 6%
33 居民日常服务 6%
34 其他生活服务 6%
35 销售无形资产 6%
36 转让土地使用权 10%
37 销售不动产 10%
38 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0%
39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0%
40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0%
41 航天运输服务 0%
42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 0%
43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0%
44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设计服务 0%
45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广播影视节目(作品)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0%
46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软件服务 0%
47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0%
48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信息系统服务 0%
49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0%
50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0%
51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转让技术 0%
52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0%
53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16%
54 粮食、食用植物油 10%
55 自来水、暖气、冷气、热水、煤气、石油液化气、天然气、沼气、居民用煤炭制品 10%
56 图书、报纸、杂志 10%
57 饲料、化肥、农药、农机、农膜 10%
58 农产品 10%
59 音像制品 10%
60 电子出版物 10%
61 二甲醚 10%
62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10%
63 加工、修理修配劳务 16%
64 出口货物 0%

2、增值税适用征收表
序号 税目 增值税征收率
1 陆路运输服务 3%
2 水路运输服务 3%
3 航空运输服务 3%
4 管道运输服务 3%
5 邮政普遍服务 3%
6 邮政特殊服务 3%
7 其他邮政服务 3%
8 基础电信服务 3%
9 增值电信服务 3%
10 工程服务 3%
11 安装服务 3%
12 修缮服务 3%
13 装饰服务 3%
14 其他建筑服务 3%
15 贷款服务 3%
16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3%
17 保险服务 3%
18 金融商品转让 3%
19 研发和技术服务 3%
20 信息技术服务 3%
21 文化创意服务 3%
22 物流辅助服务 3%
23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3%
24 不动产租赁服务 5%
25 鉴证咨询服务 3%
26 广播影视服务 3%
27 商务辅助服务 3%
28 其他现代服务 3%
29 文化体育服务 3%
30 教育医疗服务 3%
31 旅游娱乐服务 3%
32 餐饮住宿服务 3%
33 居民日常服务 3%
34 其他生活服务 3%
35 销售无形资产 3%
36 转让土地使用权 3%
37 销售不动产 5%
38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3%
39 粮食、食用植物油 3%
40 自来水、暖气、冷气、热水、煤气、石油液化气、天然气、沼气、居民用煤炭制品 3%
41 图书、报纸、杂志 3%
42 饲料、化肥、农药、农机、农膜 3%
43 农产品 3%
44 音像制品 3%
45 电子出版物 3%
46 二甲醚 3%
47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%
48 加工、修理修配劳务 3%
49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3%
50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5%
51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5%
52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,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,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5%
53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,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5%
54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,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5%
55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(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减按1.5%计算应纳税额) 5%
56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(出租住房减按1.5%计算应纳税额) 5%
57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,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5%


3、增值税适用扣除率表
序号 税目 增值税扣除率
1 购进农产品(除以下第二项外) 10%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
2 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%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12%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